台南單親爸送貨撞死人!4萬月薪全養2兒 死拼湊和解金換免關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8.07 16:0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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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7 16:01
單親爸超速撞死人,上訴求緩刑成功。(圖/TVBS)
台南市一名林姓送貨司機獨自撫養兩名幼子,於113年超速不慎撞死徐姓男騎士,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徒刑。林男因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提起上訴爭取緩刑,他向法官直言4萬元月薪僅勉強溫飽一家三口,加上二審期間他積極湊錢,最終與家屬以290萬元達成和解。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維持7個月原判,但給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單親父撞死人...月薪4萬養兩兒求緩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平時擔任送貨司機,每月收入僅4萬多元,離婚後獨自承擔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開銷。113年11月6日下午2時12分許,林男駕駛自用小貨車行經柳營區長榮路5段與中山路3段交岔路口時,因超速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徐男碰撞,徐男送醫不治。

車禍事故鑑定,死者徐男為肇事主因,林男則為肇事次因;台南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林男案發後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惟因雙方對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7個月徒刑、未給予緩刑。林男不服上訴,向法官強調自己並非故意逃避責任,而是獨立撫養兩幼子,薪水剛好夠生活,實在無法一次拿出初期高額賠償金,過程中均積極與對方家屬協商。
台南高分院二審期間,法官安排雙方再次進行調解。林男展現積極籌措資金,最終以290萬順利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先匯款20萬元給死者家屬。
二審法官考量林男過去並無前科,係因一時疏忽釀成悲劇,且犯後態度良好並已達成調解,故維持7個月徒刑原判,但宣告緩刑3年,給予自新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