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義交害成植物人一年後慘死 工人不認罪遭重判10年4月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05 15:4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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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周志銘遭判10年4月。(圖/TVBS)
44歲工人周志銘於2022年11月11日在台北市文山區工作時,因交通指揮問題與黃姓義交發生爭執。過程中周男大力推倒黃男,導致黃男頭部3度著地引發後腦出血昏倒,後被判定為植物人,經過1年4個多月的治療後,仍不幸於2024年3月20日離世。周男遭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北院國民法官庭密集審理後,今依《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暴力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4月。

工人辯稱正當防衛撇責任
黃男身亡後,檢方認定周男的傷害行為與黃男死亡存在因果關係,將罪名從重傷害變更為傷害致死罪,並由國民法官庭審理。周男於審理期間不認罪,其律師主張是黃男先拿指揮棒揮向周男,周男出於自我防衛將他「撥開」,且黃男後續長達1年多的救治過程中包含感染與確診等變數,撇清黃男的死與他有關。
國民法官庭重判10年4月
檢方庭訊時指周男「失控的雙手,造成破碎的結果」,表示周男當時拽著黃男胸口衣服拖到路邊丟棄,並非是為了保護其安全。北院國民法官庭經密集審理後,不採信周男正當防衛說詞,今日依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暴力致人於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0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