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局長愛女淪詐團幫兇!寄提款卡遭判5月 吳敬田:非常慚愧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6.08.05 14: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5 17:01
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圖/TVBS)

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圖/TVBS)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信義分局長蕭惠珠的愛女淪詐騙集團幫兇!吳女疑因提供提款卡、密碼給予詐團使用當作人頭帳戶,遭判5個月有期徒刑,吳敬田今(5)日受訪坦言:「非常慚愧,沒有注意到家庭上的問題」。

愛女遭判刑 局長回應

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說:「非常慚愧,沒有注意到家庭上的問題,個人也願意接受批評、指教,個人也非常自責,父母是警察,自己還被騙,身心有受到創傷,自己也強調自己是被害人,她不是詐騙集團,不是共犯,基於身心狀況,也一再的協助她」。

吳敬田補充,女兒已經31歲,在外獨立生活,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113年11月,因為朋友急需用錢,她誤信社群網路廣告,把提款卡寄出去,遭詐騙集團盜用,被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刑。

回顧本案,現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愛女原本擔任牙醫助理一職,前年11月間,她因缺錢周轉花用,上網找到融資公司幫忙,對方指示線上填寫文件資料之後並提供帳戶,吳女根據指示,利用超商「交貨便」將自己的提款卡、密碼交出給融資公司承辦人,沒想到帳戶淪為詐團當作人頭戶使用,藉此詐騙3名被害人,並收受18萬2千元贓款。

全案經檢警偵辦後,吳女被認定是詐欺、洗錢共犯,日前偵結起訴後,今年3月間,雲林地方法院依詐欺等罪嫌判處吳女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由於吳女的父母為警界高層,新聞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對此,吳敬田表示女兒已成年且獨立在外生活,後續都會尊重法院判決,經過此案之後,女兒「已學到教訓」,吳敬田藉此也呼籲民眾勿輕信社群網路詐騙廣告,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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