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父童年施暴冷血!姊妹聲請免扶養 法院「這原因」駁回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02 17:15
彰化姐妹長期虐待聲請免除扶養。(圖/TVBS資料照)

彰化姐妹長期虐待聲請免除扶養。(圖/TVBS資料照)

彰化一對姊妹指控父親長年對姊妹拳腳相向,兩人被打得傷痕累累,13、14歲時罹患重病,父親不願接濟幫忙,還嗆「死活均與他無關」,甚至也對母親施暴。兩人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彰化地院認為,兩女父親每月領勞保年金及身心障礙安置補助共約3萬3200元,足以維持生活,尚無受扶養必要而裁定駁回。

控父長期施暴拒救助 嗆死活與他無關

兩姊妹指控,曾被父親以拳頭、藤條、衣架及皮帶毆打,罰半蹲、罰跪,7歲時曾目睹父親很抓母親頭髮拖到房間毆打;10歲時曾遭父親以藤條、衣架及皮帶抽打,全身傷痕累累。

姊妹說,在13、14歲時生重病,母親曾向父親求援,父親不願幫忙,還冷血地嗆「死活均與他無關」,父親未盡扶養責任,長期虐待兩姊妹。

法官駁回聲請:尚無撫養必要 

法官指出,依《民法》規定,如果受扶養權利人對負扶養義務者有虐待、重大侮辱等,若情節重大者,法院得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經調查發現,兩姊妹的父親入住照顧機構,領有身心障礙照顧補助、安置補助及勞保年金等每月共約3萬3200元,足以支應生活,沒有受子女扶養的必要,故無扶養義務可免除,駁回兩名女兒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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