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12歲的女孩,到底是如何逃過保全人員和監視器,肆無忌憚的睡在打烊的百貨公司,或是住在大賣場中,趁著所有人員下班後,偷吃、偷穿、偷住?按照她的說法,來看看這個現代版的女童流浪記。
白天的百貨公司,是12歲流浪女孩小倩的天堂,可以逛、可以玩,還可以試穿衣服。只是一到了打烊時間,小倩就得到處躲,躲進更衣室、躲進廁所,等到保全人員巡完每一層樓,小姑娘他就跑到樓梯間躺著睡,或是蹲著睡,想洗澡,廁所就變成她的小浴室。
12歲的小女孩,除了從士林的家流浪到天母,小倩還用要來的錢,坐計程車到內湖的大賣場。隨便跟著一位大人,混進大賣場裡,流浪女小倩就開始東逛西逛,這邊抓些能止渴的水果,再到零食區拿些喜歡吃的餅乾,今天躲進床底,明天躲進衣櫥裡,只要不被抓到,就是好招,所以流浪女小倩,在賣場可是出了名。賣場人員:「他每次都來要袋子,要的很頻繁,說要裝東西。」
夜晚在打烊的賣場裡吃吃喝喝,一到白天,小倩就會跑到天母的運動公園透透氣,說是透氣,其實最重要的是和一些好心的叔叔伯伯要點錢,只是又偷又乞討的日子,最後還是因為在賣場睡過頭,被發現滿身都是偷來的東西,才失風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