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定國小有一名三年級的學童,前天下午在超商前撿到一個信封袋,裡頭裝有4500元的現金,他拿回家叫爸爸陪他上警局,把錢交給警方,員警問他是否要求1/10的報酬,他堅持「不是自己東西,就不據為己有」,當場拒絕。
監視器清楚拍下,天空飄著毛毛雨,才剛打完球準備回家的小學三年級學童,騎著單車經過超商前,突然發現地上有個白色的標準信封袋,他好奇撿了起來,發現裡頭竟然有好幾張千元大鈔,數一數,總共是4500元。
王姓學童:「4500元就拿回家,叫爸爸帶我去警察局。」
4500元,對小學三年級的學童來說是筆大數目,他一點也不心動,但頭一次上警局,很緊張,他要爸爸陪同,把錢全部交給警察,警方問他要不要向認領人提出1/10的報酬時,他二話不說,拒絕了。
安定派出所所長謝憶文:「很愉快表示這筆錢不是他的,不是他應得的,所以他也不接受任何報酬。」
王姓學童:「不知道要怎麼花,覺得不能據為己有,會擔心他的錢不見了,他會很著急。」
擔心失主著急,他堅持不是自己的東西絕不據為己有,也不要報酬,真的很難得,小弟弟拾金不昧,校方還因此特地頒獎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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