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在銀行的金飾怎麼會短少?嘉義1名婦人說,先生於民國89年在銀行保險箱存放了170兩的金飾,先生往生後,婦人去年曾經夢到先生託夢金飾有短少,要她去察看保險箱,結果原先存放的170兩黃金竟然真的只剩下61兩,由於這間分行已經發生第2件金飾短少事件,儘管銀行也調出3個月的監視器畫面自清,還是令民眾擔心保險箱的安全,消保官提醒存放貴重物品前要先拍照保留證據,同時也要和銀行訂下定型化契約和賠償金額,損失後才不會求償無門。
江老太太:「先生叫我去巡一下(保險箱)。」
江老太太,就是夢到先生要他去巡一下銀行保險箱,結果發現真的出事了,原來老太太的先生曾經擔任珠寶公會理事長,民國89年時把170兩的金飾包在塑膠袋裡存在保險箱內,後來夢到先生說金飾有短少,要家人去查一下,結果一打開保險箱170兩的黃金還真的只剩下1/3。」家屬:「大約6公斤(黃金),現在剩下2公斤左右。」
家屬表示,去年8月曾經打開保險箱查看,當時金飾完好無缺,不過11月份再去察看,發現黃金只剩下61兩,家屬說89年的金價1兩1萬1000元,170兩當時價值不到200萬元,但對照現在的金價,1兩高達5萬8000元,黃金百兩超過千萬,如今只剩下61兩,等於白白損失640萬。記者:「保險櫃鑰匙有幾支?」銀行人員:「2支。」記者:「這2隻鑰匙在哪?」銀行人員:「給客人保管。」
遭指控的銀行表示,也不排除家中有其他成員私下領出金飾,事後銀行也提供監視影帶給警方,保險箱卻不保險,民眾該怎麼自保,消保官表示,在銀行和客戶雙方同意之下,存放貴重首飾前可先拍照,一旦失竊才有證據,再來訂定保險箱契約時,就必須要求銀行訂出賠償金額,像是新型定型化契約,就規定賠償金額不能低於5萬元,而且最好能定期檢查保險箱內的物品,避免有重大損失卻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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