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長賄選案今天進行二審宣判,其中副議長蔡松雄因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市議員楊敏郎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一年八個月,其他七名議員因為被褫奪公權四年,都將喪失議員資格。
議長賄選案二審出現逆轉,原本一審被判刑兩年的副議長蔡松雄,二審因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王光照:「蔡松雄副議長被起訴,教唆朱安雄夫妻向劉少春等五位市議員買票部分,因為證據不足,所以宣判無罪。」
至於自己提出上訴的市議員楊敏郎,在二審期間沒有做出任何自白,也沒有交回賄款,法官認為一審的量刑沒有不當,將被告的上訴駁回,維持一審一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判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王光照:「他(楊敏郎)沒有自白犯罪,也沒有繳回,收受的五百萬元賄款,所以維持一審原判。」
至於同案的八名市議員,劉少村、陳雲龍、吳林淑敏、曾長發、詹永龍、黃芳仁、高宗英等七個人,都是六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不得緩刑。李喬如一審無罪,檢方的上訴被駁回。因此十位宣判的被告當中,除了蔡松雄和李喬如之外,其他八個人都將喪失議員資格。
目前高雄市議會除了前議長朱安雄在逃,還有九名議員因為賄選案判決確定,或是自行請辭喪失議員資格。議會裡議員補選的門檻是十四席,現在已經有十個人喪失議員資格,二審第三波的宣判,就會關係到議會是否要辦理補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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