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對從事直銷工作的男女同事,認為單身者要達到公司業績太難,要是成為夫妻,業績可以合併計算,還會有額外福利津貼,於是10年前辦理「假結婚」,結果去年男方發現女方交了男朋友,想要弄假成真,把當年的結婚證書拿去戶政所辦登記,讓女方非常生氣,乾脆向法官自首,但法官認為當年2人結婚,有公開儀式,也有2位以上證人,這段婚姻還是成立,假結婚想離婚如今是難上加難。
電影對白:「現在好好的請求我,好好的請求你什麼?好好的請求我娶你。」
愛情喜劇電影裡,高階主管因為國籍問題,可能被遞解出境,情急之下,只好跟小助理下跪,2人辦理假結婚,宛如電影情節的故事,在台灣也發生了,一對在知名直銷公司上班的同事,認為公司給夫妻比較好的福利津貼,10年前特地去辦「假結婚」,事後女方反悔,雙方還告上法院,但法官認定,這椿假婚姻有效。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余仕明:「原告(女方)不能夠舉證證明,兩造是基於共謀虛偽的意思而結婚。」
法官認為,這對男女是在民國97年5月前辦理結婚,適用舊制結婚登記,只要有公開儀式,以及2位以上證人,婚姻就算有效力。
當初,這對直銷男女同事就是認為,光是1個人要達成公司業績,難度比較高,更別說有額外福利,要是成為夫妻後,2人業績可以合併計算,只要連續3個月達到業績,除了每個月可以領28000元的汽車補助,連領36個月,另外還有免費的國外旅遊以及紅利。
2人維持10年的假婚姻關係,騙過公司和同事,直到去年,女方真的有了男朋友,男方想弄假成真,把當年的結婚證書拿去戶政機關辦登記,整起事件才曝光,只是這對從事直銷的男女同事,沒能像電影裡有完滿結局,還為了婚姻有效無效,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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