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阿扁總統於元旦文告中宣示,未來的兩岸政策將變動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後,不到十天功夫,昨天,新竹地檢署就起訴了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起訴罪嫌是背信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而老曹和宣明智也很有氣魄,趕在起訴書出爐前,雙雙向董事會請辭。
這一場國家公權力與超大型企業的鬥爭,截至目前為止,很明顯的,企業家居於下風。過去,很多人幻想,當企業大到一種程度時,連國家都會無法控制,從聯電案可知,這種想法絕對是錯誤的。如果還不相信,不如去看看微軟公司前幾年被美國法院整得死去活來,差一點被分割為三塊的歷史。一句話,民不與官鬥,就算人民再有錢有勢,只要公權力不握在手中,面對國家機器的發動,還是得低頭。
只不過,看到聯電案,我心中仍然有很深的遺憾。固然,曹興誠、宣明智受股東託負,擔任聯電公司的正、副董事長,他們兩人在作出任何決策之前,當然應該優先考量到所有股東們的權益。所以,在未經過股東會認可前,曹興誠私下指派聯電的菁英幹部到大陸設廠,除了設備輸出、人才輸出外,連技術也都毫不保留的跟著輸出。這樣的做法,當然有可能會傷害到聯電股東的權益。而大陸和艦量產後,盈餘不繳回聯電,這無異又像是由聯電為自己在大陸設立了一個競爭對手,對股東權益傷害更大。但我想問一句,曹興誠為何如此?宣明智為何如此?難道,他們真的是那種貪婪無道之人嗎?嫌自己在聯電公司所領的薪酬、股票分紅還不夠多,所以要掏空公司,到大陸另立生產事業?
抑或者是,老曹真的有難言之隱?而這難言之處,正是因為政府的法令僵化,不准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生產,結果只能讓台灣的晶圓雙雄坐困愁城,眼看對岸的晶圓產業由幼稚到逐步成熟,但台灣的雙雄卻只能一愁莫展。
如果說,曹興誠為了保持聯電的市場競爭力與佔有率,又礙於政府法令的規定,只好化明為暗,偷偷赴大陸投資設廠,但結果卻反而被政府抓到小辮子,還予以偵辦起訴,這對於極力想要讓企業永續發展企業家來說,難道不會太沈重了?
聯電案,是不是另一種官逼民反的結果呢?看到政府鐵腕施展公權力的同時,對於老曹和宣明智的下場,會不會有一絲絲的同情呢?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