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桃園發生一起為詐領保險金買兇殺妻,自己再畏罪自殺的命案,夫妻倆留下年幼的兒子由外公外婆扶養,事情過了快六年,官司未了,法院和地檢署同時要男童的外公外婆支付兇嫌的交通費,和被害補償金一百多萬,家屬哭喊司法不公。
何老太太:「拖了快要六年了,一點公平都沒有,每次去出庭就一直很難受,看到犯人就很難受,快要受不了」
女婿為了詐領保險金,買兇殺死女兒,公道還沒討回來,現在還要付錢,何老太太嚎啕大哭。何老太太:「看到照片就更傷心,女兒被人害死」
何老太太:「我們是被害人,一點公平都沒有,司法要逼人家去自殺上吊。」
民國89年,何老太太的女婿鍾炳德買兇殺妻之後,畏罪自殺,被害家屬得到被害人犯罪補償金一百多萬,但問題是老公殺老婆,老婆得到賠償是向老公求償來的,老公死了,帳就算在孩子頭上,又因為小孩沒有拋棄繼承權,目前身為岳父母的何家兩老,必須替孫子償還這一百多萬。
兩老覺得很不公平,不僅如此,最近法官還裁判定,家屬必須先幫五位兇嫌繳交,從台北花蓮台南借提來桃園出庭的交通費,家屬更是氣的大罵。何老太太:「(女兒)變成蝴蝶在(孫子)身邊繞來繞去,他兒子知道是媽媽變的。」
因為不懂法律,兩老還沒幫女兒討回公道,就必須先支付兩筆費用,這樣的結果,對他們無疑是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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