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五專女學生,因為銀行帳戶意外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帶到警局偵訊,但是警方不但把才19歲的她銬上腳鐐,還大聲怒罵她,禁止她和家人聯絡,甚至把她的父母趕出警局,讓她到現在還會做惡夢。不過警方澄清,一切都是依法行事。
回想起在偵查隊裡,被戴上腳鐐的驚魂1小時,才19歲的陳同學忍不住落淚。投訴人陳同學:「如果說我真的是詐欺犯,我根本就不會到警局來啊。」
回到警局,陳同學指著椅子說m當時她被銬在這裡,想稍微休息一下,卻被員警大聲喝斥。陳同學:「我爸媽只是走進來,他們是陪我一起過來,結果警察說,你們看到女兒平安,你們可以走了,不要等我下逐客令。」
原來,陳同學因為把銀行帳戶借給男朋友使用,男朋友和網友發生交易糾紛,結果害她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被列為嫌犯送到警局。沒想到到了警局,就被兇巴巴的警察伯伯給嚇哭了。
陳同學:「我爸媽打電話給我,我想要接,警察就說,陳小姐這裡是刑事組,不是妳家,就是要我把電話關掉,把電池拔掉。」
被兇了1個小時,陳同學也哭了1個小時,警方澄清,詐欺嫌犯依法必須帶上戒具,而且依照偵查不公開原則,嫌犯不能對外聯絡,只是依法行事,卻讓19歲的小女孩,造成心理難以撫平的傷害。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