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破獲真刷卡假消費的詐財案件,主嫌蔣姓嫌犯和妻子,多次虛設公司行號,向銀行申請刷卡機,再以急需貸款或是即將入獄服刑的人當人頭,刷卡請款,短短1年多的時間,詐財金額超過3千萬。
信用卡、刷卡機、電腦,這些全都是詐騙集團用來向銀行詐財的工具,警方查出,這個詐騙集團,多次在中部地區設立空殼公司,向銀行申請刷卡機,接著再雇用人頭,以真刷卡假消費的方式,向銀行詐財。
警方:「集團都是蒐購假人頭,甚至是目前債務在身,或是因案準備服刑的人頭,向他蒐購後作為公司員工。」
申請的款項一撥下來,公司立刻宣布倒閉,銀行根本無從查起,短短1年獲利已經超過3千萬,所有不法所得還以現金簿記帳,不過惡劣的手法,還是被警方識破,循線逮捕7名嫌犯,其中蔣姓主嫌已經是第三次落網,不過他鑽法律漏洞,因為戶籍法規定一生能夠改三次名,因此他每被抓一次就改一次名,名字改了犯罪手法卻不改,最後還是栽在警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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