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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警察變討債兄弟? 開完單催罰金


發佈時間:2006/02/23 18: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警察取締攤販,連罰金也要自己催收,在台北市忠孝東路擺攤的一名攤商,1個月來被連開20幾張罰單,半工半讀的他無力償還,只好任由罰金往上加,結果收到警察的催收通知單,緊迫盯人要攤販繳罰金,讓他們覺得,警察局好像變成討債公司。

拿出厚厚一疊罰單,半工半讀的曹先生說,要不是為了付學費,他也不想擺地攤,辛苦錢結果通通拿來繳罰金不說,太晚付錢罰金還會double,但重點是,每天要躲的警察,沒事還會登門來催收罰金。

攤商曹先生:「想說有一份正常工作,罰單慢慢一張張繳,今天警方的態度是,叫我一次要繳全部,讓我覺得真的負擔不起,都沒聽到我們的心聲,就只知道要催錢,警方變成討債集團一樣。」

明知道自己擺攤違法,本來也不敢吭聲,但兩個分局卻有兩種作法,一個要他一次付清二十張罰單,另一邊卻說他可以分期付款,到底誰說了算。

信義分局副分局長張文診:「不是討債公司啦,警察基本上開罰單就是要執行啊,不然你開罰單做什麼。」記者:「有沒有每一個分局不同規定?」張文診:「沒有,規定都一樣。」

每天跑給警察追,攤販們無奈的說,要是有一技之長,他們也不想拋頭露面,原本由交大統一收罰金的業務,改由分局扛下,說是要幫忙舒解業務量,但員警天天來報到,還要負責催收罰金,最苦的是,要被討生活的攤販們,解讀成討債公司派來的牛頭馬面。

#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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