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位廖先生投訴,他買車齡10年中古機車竟然買到21年老爺車,這輛車車殼是10年VINO 50,但到監理站驗車,卻發現裡面的車身卻是21年前的勁風50,廖先生相當生氣,消保官表示,如果業者是故意販售違法拼裝車,消費者還可請求3倍價當作賠償。
台中市精武路上這家中古機車行,貼著大大招牌寫著「網路人氣賣家」,還說是「萬中嚴選,品質保證」,但現在卻被買家投訴,業者拿車齡21年機車當10年車賣給他,當事人廖先生說,今年2月花2萬8000元買VINO 50機車,業者說是10年車,沒想到10月底例行檢查排氣時,監理站告訴他,車款應該是勁風,而且已經21年。
遭投訴業者陳先生:「我們每天穿的衣服怎麼會一樣。」記者:「怎麼同車身,卻不同車款?」陳先生:「之前那一位車主他不懂,想要車子漂亮,自己買來拼裝,不想花那麼多錢。」
業者說,當初前一任車主賣機車給他時已經改裝,才會把車款弄錯,但廖先生認為車齡差了10年,店家難道都沒發現,質疑是故意舊車換殼抬價。陳先生:「我想跟他買回來,你也騎那麼久了,又不是都沒騎,是不是,算一算也騎了快1年。」
店家想花1萬元折舊價再買回機車,但廖先生認為店家是蓄意敲詐,說什麼都不願再把車子賣回去,消保官說,業者賣的商品不正確,有履約不實問題,要消費者承擔折舊並不合理,如果業者是故意販售違法拼裝車,消費者還可請求3倍價當作賠償。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