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聲稱被理財專員給騙了,TVBS回到當初購買商品的銀行,行員解釋,當初徐先生購買商品的時空背景和現在不同,投資人不能因為現在出現虧損,就來興師問罪,而且雙方簽訂的合約,是10年的合約,確實沒有白紙黑字寫明,可在1年後拿回本金和利潤,對於徐先生的要求,銀行有理拒絕接受。
才不過1年的時間,60萬美金只剩不到8成,這是什麼理財商品,還說什麼能有8.5%的獲益。
銀行經理:「他目前的報價60.28,加上配息的部份,目前大概是78.3。」
銀行經理:「只要達到他講的回Call率,券商到達那個條件,券商有做回Call,當時的錢就可以還給客戶,現在整個利率反轉上揚,當時他講清楚我通通都認,可是他當時誤導我。」
銀行人員費力解釋,但是徐先生還是不滿意,仔細看當初的合約,上頭明白寫著第一年8.5%固定高收益率,接下來每年最低收益率1.25%,徐先生和銀行產生誤會,就出在這方案的名稱上,英文這10年期的存款方案,從中文的字面看不出來,也就是說銀行根本沒說1年後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潤,反倒是合約的聲明事項上還寫到,如欲提前解約,客戶需自行負擔一切相關費用。
銀行表示,在簽約前已盡到告知義務,而且金管會也表示商品沒問題,徐先生因為不滿虧損想提前解約,但是從法律層面看,恐怕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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