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我們曾經報導,雲林不肖豬肉商,把大量病死豬賣給食品加工或是營養午餐業者,時間長達7年,法官認為惡行重大,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判主嫌王健名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900萬,這也創下私宰病死豬案,判處最重的紀錄。
去年2月,警方就是在雲林土庫鎮這一處私宰場,查獲1千多公斤病死豬肉,還有58頭待宰,令人作嘔的病死豬,不過當時主嫌王健名面對警方追查,還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調查站人員:「專案小組會處理這些肉,還有病死豬。」
檢察官查出,王健名一家5口,都販賣病死豬,而且大量的病死豬肉,全都賣給食品加工業還有國中小的營養午餐,時間長達7年,法官認為惡性重大,重判王健名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900萬,另外包括王健名的媽媽和姐姐、妹妹,也被判處3年或1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
檢察官表示,王健名曾在92年被抓,卻不知悔改,還勾結唐天龍兄弟經營的「克難食品行」,繼續賣病死豬,住的是豪華洋房,出門以賓士車代步,因此處以重刑,希望達到警惕效果,而這次判決,也是創下私宰病死豬肉案,判處最重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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