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2個半小時的激烈攻防,屏東地院終於裁定將李泰安收押禁見,檢方的致勝關鍵,就是找到新證人,提出不利李泰安的新證詞,不過,在提新事證時,李泰安及律師都被要求迴避,讓不知內情的律師,十分氣餒!
李泰安律師吳漢成:「今天心力交瘁,很沈重,很沈重!」
檢辯二度攻防,吃了敗仗,李泰安律師以心力交瘁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不過,他當場提出抗告,對於檢方提出新事證時,自己跟李泰安被要求迴避,他十分不以為然。吳漢成:「你到底是證人,還是證物,我們都不知道,我們如何來勾串證人,如何來湮滅證據。」
反敗為勝的主任檢察官高碧霞,在得知李泰安將被羈押時,臉上終於露出了笑容,她手上握著的簡易裁決書,寫著有證人提供新證詞,這就是致勝的關鍵!
事實上,檢方握有的證據,都直指李泰安3月17日人不在台東,包括他叫唆3名證人作偽證,祕密證人指稱李泰安當天下午在內獅的豬腳店用餐,詢問鐵軌細節,還有修車工,以車牌認出李家的紅色奧迪車,發現翻車前半小時到1小時,就出現在事故現場。另外,檢方也掌握了另外1名未曝光的被告。
高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把這案子分為偵字案件,有列了3名被告,因為有1名被告未到案,所以一些細節部分,我們要等這被告到案才能說明。」
檢方從頭到尾嚴格保密新事證內容,就連在羈押庭上,也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李泰安及律師迴避,嚴密攻防,終於如願將李泰安給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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