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取李泰安獲釋,律師吳漢成連續3天補充抗告理由,共39頁,希望法官能撤銷羈押的裁決。高雄高分院下午才召開合議庭,做出裁定,一但裁定駁回,李泰安依法將不得再提抗告。而李泰安父親李聚寶,又寫著「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書法,指責檢方預設立場,栽贓李泰安。
兒子被收押第4天,一大早,李聚寶就拿著書法,又有話要說。李聚寶:「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李聚寶的話越說越重。頭一句話就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還以今天報紙消息,提醒法官,強調證人說法不斷改變,暗指檢察官押李泰安是預設立場。
說這樣「不告知理由就押人,如何面對國家,對司法之尊嚴。」為了強調有憑有據,還註明了消息來源。」
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我們什麼東西都沒有,那我們只好,這樣子來處理,所以我們趕快抓住這個機會再補,當天沒有機會讓我們有答辯的一個補強。」
而律師吳漢成,為合議庭,做出裁決,要是裁定駁回,李泰安將依法不得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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