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鐵道怪客案,李泰安被羈押已經將近1個月,律師認為當初檢方以有串供湮滅證據之嫌的理由已經不存在,因此提出撤銷羈押,不過這項申請卻遭到屏東院方駁回。
李泰安在屏東看守所,從這個月2日進去,到現在已經快滿1個月了,傳出李泰安情緒不佳,甚至有輕生的念頭,家人擔心有什麼閃失委託律師提出撤銷羈押。李泰安律師吳澄潔:「如果說已經調查,相關證人、共犯完畢,如同檢方所講,我們希望法院能撤銷羈押。」
律師強調,既然檢方當初也在庭上表明沒有長期羈押的打算,只是考量還必須訊問秘密證人,不過現在該問的都問了,已經失去羈押的必要,然而話雖然這麼說,屏東地院法官還是駁回了李泰安律師的申請。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有勾串共犯還有證人之虞的情形仍然存在,不能撤銷羈押。」
李泰安還要被關多久,律師得在動腦思考對策,還要繼續再提出撤除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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