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兩件凸鎚的新聞事件發生。一件是聯合報資深記者丁萬鳴,在陳水扁總統出席外貿協會台灣精品金質獎頒獎典禮時,突然舉起寫著「下台」兩字的大字報,並且高喊三聲「阿扁下台」;另一件是素有街頭小霸王之稱的前立委林正杰,晚上參加電視談話性節目時,因為不滿自己的發言一再被打斷,竟揮拳打破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的鼻子。兩件事都非常令人錯愕,兩位當事人也應該受到譴責。
先說丁萬鳴。他在聯合報主跑經濟部新聞多年,表現向來不凡,更是經濟部記者聯誼會會長。對於一名記者,在新聞事件中,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不需別人指點,他一定都知之甚詳。可是,昨天他卻利用採訪時機,拋下了記者應該「觀察但不涉入」的分際,成了新聞事件的一環,角色嚴重錯置,更違背了記者專業的要求。是以,聯合報昨天下午明快地作出處分,把他調離記者職務,這樣的處置,相信即便是當事人,應該也無話可說。
再說林正杰。早年群眾運事蜂起的時代,民進黨籍的林正杰,就有街頭小霸王之稱。外省第二代的他,比很多所謂的台灣人衝得更兇。不過近年來,林正杰的思想大變,反而倡言兩岸應該和解統一。昨晚的電視節目中,林正杰的發言,一再被金恆煒打斷,林正杰自稱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揮拳攻擊金恆煒。但即便如此,在一個政論節目現場,一個應該以理服人的場域中,最後竟演變成以力服人,林正杰再有理由,他的攻擊行為也是錯,同樣也該受到譴責。
只不過,這兩件事情發生後,有些現象值得觀察。第一,丁萬鳴和林正杰都表現出毫無所謂的樣子。聯合報的處分,丁萬鳴說:「我欣然接受!」林正杰獲悉金恆煒將控告他,也淡淡的說:「就是打架嘛!」、「他的態度再不改,我以後見他一次,就扁一次。」一句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如果丁萬鳴和林正杰事前都已經評估,他們發難後的最壞結果,而且早就有了接受的心理準備,那麼,報社的內規或者是國家的法律,在此又能起什麼作用?
第二,打人明明是不對的,記者脫線演出本來就是不該的。可是,為什麼這兩件事情發生後,我接觸到的朋友們,在論及此事時,都嘴角帶著微笑,深有大快人心的感覺呢?難道說,丁萬鳴和林正杰,他們真的做了一些很多人想做,但卻沒敢做的事嗎?這真是個錯亂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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