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發生5個孩子離奇死亡的命案,現場遺留2張求救字條,TVBS為您獨家掌握,這2張字條中透露的都是,被綁遭到控制,請人趕快報警。但其中1張字條,是點出「孩子」危急,而不是全家危急,檢警推論,這2張求救信不是父親就是母親寫的,而且是被擄走後留下來的,只是,為何紙條一張放客廳桌上,一張夾在大門門縫,真的要求救,為何不丟在大馬路上?疑點重重。
離奇5口命案,第1張求救紙條是檢警在大門口的門縫發現的。檢警:「就這個地方了。」
上面寫著「劉家地址,25號,遇綁控制中,孩子危急,請速報警,SOS。」緊接著進到客廳後的警方又在茶几上發現,被鏡子壓著的千元大鈔。檢警:「皮包是這樣放,這邊還有個鏡子,下面押著1千元,皮包裡還有1萬5420元。」
258巷25號,同樣是住址,遭綁控制,危急,請速報警;2張求救字條都有「25號、綁控制、危急、請速報警」,所以立刻將這4個相同字跡進行比對,25的「號」,都是用了簡體字,綁控制的綁,雖然部首寫法不同,但邦部份幾乎一樣;相像的還有控制的制的刀字邊,而最像的就是危急2字,2張寫法幾乎相同;再來看請速報警的警,左上的敬字,順下來的筆劃順序,也像是出自同一人。
假設2張字條都出自同一人,有可能會是誰寫的?來看用字的口吻,遇綁控制中,孩子危急,請速報警,如果是一家7口都有危險,為什麼不寫我們或是全家,而單指孩子?
而且這個綁字,首先令人聯想的是綁架,但有沒有可能是指遭到綑綁的綁,而這剛好也和5個孩子陳屍的狀況相同,因此,從點明孩子有危急的方向來推,可以確定的是寫字的人不是失蹤的母親就是父親,到底是誰在求救,再進行一次比對。
這封合約書是父親劉志勤的親筆字,看起來相當工整,與2封字條乍看之下不像是同一人,因而有可能是想救孩子的母親所寫的嗎?或者,又是在緊急下,亂了手腳的父親字跡變得潦草的緣故呢?更奇怪的是,2張字條又怎麼只放在桌上或夾在門縫裡呢?種種疑點,真的有待檢警抽絲剝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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