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擊斃的嫌犯,是在景美地區偷床墊,店家報警抓人,但嫌犯身上沒有武器,警方為何連開51槍?警方表示,是接獲多位民眾檢舉,嫌犯持有槍械,加上他一路拒捕還衝撞警車,開槍是正當防衛。
上午9點8分,仲姓死者被拍下最後身影。他身穿倒扁紅衣走下車,大搖大擺,偷走店門口的千元床墊。遭竊商家:「因為他的車子停在門口,一偷走他就直接上車跑。」
商家很驚訝,沒有任何武器的竊賊,最後遭到擊斃。但是警方當時早就鎖定仲姓男子,因為包括這間咖啡店的3名店員及客人,凌晨就看到疑似仲姓男子座車停在門口,而他就在車上公然把玩手槍。萬華分局分局長薛清蓮:「從早上零時零分,到早上8點55分,連續5通報案都說,這部車上有槍械。」
加上嫌犯毒品竊盜以及槍砲前科累累,因此警方馬上通令警網追緝。
TVBS記者黃美榕:「警方就在仲姓男子的住家巷口發現他的車輛,並且進行盤查,但是他卻拒捕馬上逃逸,警方只好連開2槍。」
員警對空鳴槍後,展開警匪追逐,從文山區追到博愛特區,仲姓嫌犯不但一路拒捕還衝撞警車。警方才會邊追邊開槍,只是沒想到最後發現,嫌犯車上只有床墊以及一條強力膠,根本沒有槍械火力。
儘管警方認為這是正當防衛,沒有執法過當。但是嫌犯赤手空拳,車輪也已經被員警打穿。有沒有必要沿街連開51槍,將他擊斃?難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