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停車在停車場卻使小技倆,想逃避停車費的車主要注意了!一名開高級名車勞斯萊斯的龔姓車主,因為不想繳16天將近1萬多的停車費,就拿別張票卡出場,不過被停車場人員監視器比對發現後告上法院,龔姓車主因此吃上詐欺官司,判拘役20天。
這輛高貴的勞斯萊斯,龔姓車主有錢買它,卻不肯付錢繳停車費,去年聖誕夜,車主把它停進台北市政府的地下停車場,一停16天,累計停車費總共是9,870元,但他卻請弟弟再開另外一部車進來,同時按鈕取票再刷悠遊卡,成功騙過機器,只付15元了事。
停車場長沈國文:「規定停1個星期,超過1個星期,人員就要報給我們,我們就要查。」
TVBS記者周欣怡:「到底董姓車主究竟如何騙過機器的,其實方法很簡單,當他不想用原來的卡出去時,他開另一部車輛進來,按鈕取票後,取得一張新卡,再刷悠遊卡,等於他有2張新卡,給2輛車子,成功騙過機器。」
2張拿了新票卡的車子,讓龔姓兄弟的車子,只付了10多分鐘各15元,但這2兄弟聰明,停車場也不是傻瓜,一方面由於勞斯萊斯太醒目,一方面也是因為停車場設有車牌辨識系統。
當天在結帳時,就發現這台勞斯萊斯進場與出場的車牌相符,但使用票卡卻不合,因此立刻要求龔先生付錢,但他置之不理,停車場立刻將他告上法院,法院以詐欺罪判決龔先生拘役20天,得易科金1萬8,而這筆錢可是比當初的9,800高了近一倍,可真是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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