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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認定自殘傾向 醫師:程序無違法


發佈時間:2006/11/27 19:1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丁小姐指控醫師「鑑定失當」,讓她強制住院治療,TVBS求證當時負責診治的潘姓醫師,醫師說,強制住院的患者,通常都不認為自己需要住院,而且鑑定程序需要2位專科醫師,共同會診1個星期時間,不可能隨便了事,醫病雙方各說各話,變成羅生門。

潘姓醫生:「這實在是有點冤枉啦!」

聽到患者指控自己醫療失當,潘姓醫師雙手一攤,無奈的說,這是專業的判斷。

潘姓醫生:「這個病人,有明顯精神科的症狀,有明顯傷害的行為,還不只一次,而且最糟糕的是,當時沒有家屬可以照顧她,所以這個病人,除了強制住院外,我們也沒辦法照顧她。」

否認疏失,行醫15年的潘姓醫師說,丁小姐多次吞藥割腕,還曾大鬧醫院,經過2位專科醫師的鑑定,認為「自殘」情形嚴重,才強制住院,並通報衛生局,院方認為,過程沒有問題。

不過,丁小姐卻拿出錄音,指控會診醫師根本就沒有盡到責任。盧姓醫生:「主要是潘醫生告訴我,我才蓋章。」丁小姐:「那我可以兩個都開嗎?」

丁小姐指證歷歷,但院方說,丁小姐的同事和其他醫院,都能證明丁小姐情緒起伏很大,自殘已經不是短時間的事,還建議病患勇於面對治療,原本,單純的醫病行為,雙方各執一詞,沒有交集。

#萬芳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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