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統一編號尾數是4,可以申請變更號碼,這項傳民措施竟然為通緝犯大開方便之門,一名因為詐欺被發佈通緝的張姓女子,就順利變更字號並遷出戶籍,讓警方找不到人,2年來都逍遙法外。
張姓女子在93年5月間,因為詐欺案被檢方發佈通緝,沒想到,她的身分證號碼最後一碼就是4,她在9月間就趕到戶政事務所,要求變更字號。戶政事務所主任劉明宏:「我們基於便民,一般民俗忌諱4,不吉利的諧音。」
這項便民措施成了女通緝犯最佳的利器,她順利變更字號,還遷了戶籍,警方發現後,雖然已經緊急通報,但喪失先機,女通緝犯早已不知去向,2年多來仍然逍遙法外!
為了亡羊補牢,內政部特也在今年8月發佈嚴格把關令。劉明宏:「要求我們所有的戶政機關要上到法務部的網站,去查相關當事人的刑案資料。」
便民成便賊,現在只能要求戶政人員在儘量不影響速度的情況下,查清楚通緝或羈押的嫌犯,變更身分證字號,通通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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