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判太輕!第4次酒駕撞死婦 僅判3年

記者 王馨曼 / 攝影 李偉華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0/18 12:0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有3次酒駕前科的駕駛,第4次肇事撞死人,卻僅判3年徒刑,被害家屬直批「判太輕」!今年6月,新北市一名王姓婦人,過馬路時,遭一輛賓士車當場撞死,對方還加速逃逸,警方逮捕到這名呂姓肇事駕駛,查出原來他從94年開始,就有3次酒駕肇事紀錄,還曾被吊銷執照,不但沒有得到教訓,還撞死無辜婦人,儘管被判刑3年,但被害家屬不能接受,表示會上訴到底。

被害家屬:「每當過馬路時,都會想到媽媽。」

話說到哽咽,一想到幾個月前,老母親慘遭賓士車撞飛,傷重不治,江先生的淚,不禁落下,但更無法承受的是,擁有多次酒駕前科的肇事駕駛,只願拿出5萬元和解,法院最後竟只判他3年有期徒刑。被害家屬:「只有3年,太輕了,一條人命只值5萬元嗎?」

畢竟這一幕,成了一家人的夢靨,今年6月,王姓婦人過馬路買菜,才剛踏上斑馬線,就被疾駛而來的賓士車撞飛20公尺遠,但駕駛卻加速逃離現場,直到警方找上門,他才發現自己撞死了人,酒測值還高達1.17。

警方更查出,這名36歲的呂姓男子,從94年開始,就有酒駕紀錄,97年還曾被判拘役59天,吊銷駕照,99年又再重蹈覆轍,3次的教訓還不夠,直到第4次賠上人命,他才曉得自己真的錯了。

肇事駕駛:「我不只破壞別人家庭,然後自己的家庭也都毀了,對不起社會大眾,對不起、對不起。」

但再多的道歉,都無法挽回失去的性命,去年女消防員賴文莉截肢事件,政府修法新增酒駕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行政院目前更研擬「提高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未來法案要是通過,酒駕致死,起跳就是3年,但婦人的兒子表示,3年徒刑,根本不值一條人命,他們一定會上訴到底。

#酒駕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862

0.0673

0.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