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6年前,在屏東破獲一件漁船走私槍械案,當時警方開槍擊斃一名嫌犯,事後嫌犯母親找上律師陳益軒打官司,要求國賠,結果敗訴。前年檢方認定海巡官員設局栽槍,結果嫌犯母親發現判決書上也是同一名辯護律師,讓她非常不滿,認為律師變節,只為了賺錢。律師回應,這是2起案件,不同時間委任,不能相提並論。
6年前,這位媽媽的兒子陳明凱疑似走私槍枝,遭到警方開槍擊斃,打了多年官司,現在拿出律師費單據,以及海巡署官員栽槍案的判決書,指控律師陳益軒接受雙方委任,違反律師倫理。陳明凱母親:「我們打不贏官司,他又跑去幫對方,他就存心只為了賺錢。」
時間回到民國95年,海巡署在屏東查到大批走私槍械,嫌犯搬運工陳明凱遭到警方連開16槍擊斃,母親藉由律師提出國賠,官司纏訟5年敗訴,不過另一名同夥陳宏欣寫自白書爆料,說槍其實早就已經上岸,他們是被栽槍滅口。
海巡署南巡局局長葉光輝(2006.10.28):「假如這個是事實的話,早就被舉發,不可能到現在才被發現。」
前年,檢方認定整起案件是海巡官員設局栽槍,陳明凱母親收到判決書時,卻發現兒子的辯護律師,也是當時海巡官員的律師。律師陳益軒:「這2個是有時間上落差的問題,不是同一個時間,這樣的事故發生,雖然是同一個事故,實際上是2件不同案件。」
被控訴的律師就是他,陳益軒,在台中開法律事務所,也曾經擔任江國慶案許榮洲委任律師,他否認雙方代理,強調時間點和案件不同,現在陳明凱的母親,打算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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