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公館一名65歲男子,7個小時內二度酒駕被抓,頭一次,他是因為酒後騎車,左右搖晃,被警察攔下,酒測值是0.93,被扣留移送,結果7個小時後,他離開地檢署,準備騎車回家時,又因為車尾燈沒亮,再度被攔,但當時他酒精還沒退,呼氣酒測值高達0.86,再度被送辦。
7日晚間11點多,巡邏員警發現,路邊這輛摩托車,車尾燈沒亮,車身還搖搖晃晃,覺得有些可疑,攔下盤查。警方:「先到旁邊停一下。」
騎士是一名65歲男子,全身散發酒氣,呼氣酒測值是0.86,但誇張的是,這是他7個小時內,二度被抓,取締他的,還是同一個女警。女警:「後來攔下來才發現,早上已經移送過一次,我們有再問(有沒有喝酒)?可是他說沒有。」
女警表示,男子第一次酒駕時,是7日下午4點多,當時酒測值是0.93,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裁定限制住居交保,結果他10點多離開地檢署,走路到南苗三角公園牽機車回家時,又因為車尾燈沒亮,再度被抓。
記者:「會不會覺得很倒楣,兩度被取締?」酒駕男子:「我覺得我很倒楣。」
儘管男子說,他第2次沒再喝酒,只是因為體內酒精濃度代謝慢,又被認為酒駕,但因為2次酒測值都超標,員警還是得公事公辦,相隔7個小時,兩度移送酒駕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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