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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亭車禍/目睹意外!肇逃抄車號 沒紙記手掌


發佈時間:2007/03/20 20: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發生意外的地點馬路上,並沒有監視器,但警方能夠迅速的鎖定肇事者身分,都要歸功於現場的2名目擊者,一名是附近的大樓保全,他不僅看到整個車禍過程,還記下車號;至於另一名正在附近指揮學童的訓導主任,則是機警的用手機拍下駕駛面容,讓警方可以迅速鎖定對象。

就在發生車禍的對面大樓擔任保全,林先生親眼目睹意外全部過程。目擊者林先生:「看起來不像喝醉酒,他下來的時候,我看他一臉茫然。」

不只看到,保全先生還機警的記下車號,臨時找不到紙,左手掌就當場派上用場,而車號也就成了警方重要線索。林先生:「9032-KE,黃色。」

車號鎖定車主,但究竟是誰才是駕駛,而他,國小訓導主任,用手機清楚把人照到,因為當時就在附近指揮交通,發生車禍當時,主任不只協助報案,還很警覺的拿起手機照相,從離肇事地點有一段路就按下快門,這時已經可以清楚的看見,撞人的是黃色的自小客車,在往前走,下一張拍的更清楚,緊接著更關鍵,駕駛正好下車,他的臉因而當場被照到。

目擊證人一的大樓保全,目擊證人二的訓導主任,兩個人剛好有默契的一個人記車牌,一個人拍照,見義勇為的舉動,使的原本可能不易追查的肇逃案件,變的逮到人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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