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方抓錯人,警政署經過人評會議做出懲處,台南縣警局長黃富生,大過一次,台南縣刑警隊隊長林坤村大過一次,國道警局長陳子敬記過兩次,國道刑警隊長黃道立記過一次,八隊隊長侯釋淵記過一次,而2名員警林裕崇以及賴文卿則是記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