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國中女學生,用三字經辱罵同班女同學,造成對方心靈受創,甚至疑似罹患憂鬱症,一度鬧自殺,雖然校方介入協調,仍然鬧上法院,法官最後判決罵人的女同學,必須罰3萬元作為精神賠償,但由於女學生當時未成年,依民法規定,連母親也得連帶受罰。
長相甜美的陳姓女學生,和同學留下一張張合照,但這麼燦爛的笑容,已經很久看不到,因為被3位女同學,寫紙條罵髒話,後來還在走廊上,痛罵三字經,她難過的轉學,二年多來,心情還無法平復。
原告陳姓學生:「這件事情變成我的陰影,想忘記也忘不掉,有一個女生很討厭我,可是當初老師也有,把我們找過去談啊,可是她又突然做出這樣的事。」
原本就有先天性心臟病的陳同學,受不了髒話侮辱,疑似罹患憂鬱症,她的母親很心疼,透過不少管道陳情,還包括一封寫給法官的信,上頭描述女兒被欺負的心路歷程,就是要討回公道!
陳同學母親:「她罵我女兒,到3個半月的三字經髒話,我女兒只有回罵一句白痴而已,在被罵的期間,心�受創不吃不喝,沒辦法睡覺。」
法官認為,罵人的謝同學既然不肯合解,必須拿出3萬元,作為精神賠償,由於事發當時還未成年,她的母親身為法定代理人,得負連帶責任,一起受罰,對此,她的父親不能認同。
被告同學父親:「我們得到的訊息,就是在學校互罵,時間已經拉的這麼長了,那我想我的小孩,身心受到煎熬,也是這樣子了。」
罵人的和被罵的,都不好過,不過原告的母親說,2年多來女兒看心理醫師治療,就花了20幾萬,不管賠多少,都很難彌補,小女生受創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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