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位小吃店老闆,不但店裡的電表被台電給拆了,還說他偷電,要罰14萬8千多元,老闆很生氣,到台電理論,亮出一年來的帳單,每一期都有繳錢,證明他沒偷電,但台電還是堅持,老闆如果無法證明自己沒偷電,還是得繳罰金,否則就斷電。
換一個電表的代價居然要14萬8千元,這樣的經歷,恐怕任誰都會覺得,不可思議。小吃店老闆陳老先生:「3月初,電力公司,有2個先生來,說他們是稽查組的,然後就拿個名片給我看,說電錶壞了,是不是你破壞的,隔幾天就拿著通知單來,要罰款啦。」
無緣無故被說破壞電表涉嫌偷電,老先生拿出電費帳單證明清白,去年5月的電費8千多元,7月夏季用電,電費暴增到1萬9千元,再到今年3月,電費2萬6千多元,電費不減反增,而且每個月都有帳單,老先生說,這表示台電知道他們用電情況,怎麼會說他們偷電,實在沒有道理。陳老先生:「如果說真的有少(繳)的話,那也不是我們破壞的啊,應該是補繳就好。」
儘管老先生有帳單,台電還是堅持,老人家如果無法證明清白,就得罰錢,金額是以店面的用電量乘以1年來計算,核算下來是14萬8千多元。家屬:「14萬8千多,要做半年吶!你們能不能提供,救濟的辦法?」台電人員:「怎麼協助,如果協助不成的話,這(證據)本來就是要,你們自己提供的嘛。」
台電強調一切依法行事,除非老人家可以證明自己沒破壞電表,否則不繳罰款,就要斷電,現在這戶人家投訴無門,感嘆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未來該怎麼辦,老先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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