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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少年遭撞拖行200米慘死 肇事男「冷血拔牌」滅證被收押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8 09:5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8 09:57
公路車少年被撞死。(圖/TVBS)
公路車少年被撞死。(圖/TVBS)

雲林縣虎尾鎮26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6歲少年騎公路車行經虎尾鎮文科路及芒果大道路口時,遭一輛自小客車撞上,疑遭拖行200公尺遠。少年傷勢嚴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不料,駕駛闖禍後棄車逃逸,警方在案發後2小時,才循線找到肇事的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10MG/ L,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及肇事逃逸罪等送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昨(27)日裁准。


少年頭部重創 搶救不治

雲林地檢署說明,經檢察官督同法醫師相驗後,確認被害少年死亡原因為車禍撞擊,導致嚴重創傷死亡。陳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且審酌其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滅證行為,並謊稱車輛遭竊及相關證人未到案等情,恐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准。

 
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虎尾鎮的文科路及芒果大道路口發生車禍,警方到場發現16歲少年騎公路車,遭自汽車撞擊後,慘遭拖行200公尺遠,頭部遭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汽車駕駛在撞擊後並沒下車察看,直接將車開到距離事發地約350公尺處,棄車逃逸。

警方表示,駕駛肇事後拔除車牌並棄車逃逸,警方根據引擎號碼以車尋人,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在案發2小時後找到肇事的43歲陳男到案。經檢測,陳男的呼氣酒精濃度為0.10MG/ L,尚未達法定酒駕標準0.15 MG/L,但已遭吊銷駕照。


#雲林#虎尾#肇逃#公路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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