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許先生,日前將信義區的小豪宅賣出,也訂定契約;沒想到買家反悔,還反告他詐欺,要求歸還60萬元訂金,儘管法院一審判決屋主勝訴,不用還錢,但當初已經將土地所有權狀,交給代書處理,現在發生糾紛拿不回來,千萬豪宅也不能賣,讓屋主很氣憤。
擁有信義區的小豪宅套房,樓中樓設計市價近千萬元,卻只能擺著不能賣;屋主許先生無奈拿出契約書說,買主都付了60萬元訂金,也簽訂如果不買或沒付款,訂金就得沒收,沒想到買主反悔不買了,還反告他詐欺。
屋主許先生:「藉著說這個夾層,怎麼會在權狀裡面,但是事實上權狀,都已經寫得很清楚,他用這個理由不買。」
法院一審判決買家敗訴,因為看過房子,怎麼會不知道19坪就包含夾層;既然違約,屋主就可以沒收訂金,但當初合約簽訂時,先將土地所有權狀,交給代書處理買賣,現在發生糾紛他保住訂金,權狀反而拿不回來。
屋主許先生:「那我沒有辦法去做轉貸,我也沒辦法做買賣,這個房子在這裡,我也沒有辦法出租,我這樣1個月還要付5萬元的利息,我還有3個小孩,我哪負擔的起啊!」
而代書也回發存證信函,是為了避免日後還有糾紛,所以希望雙方一起出面,再將權狀交還比較恰當,只是屋主很無奈,已經依法訂定買賣契約,卻沒賺錢反倒惹來官司麻煩,豪宅只能放著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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