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國二少年,到餐廳打工。老闆放在抽屜的數位相機丟了,懷疑少年偷走,要他到廟裡擲筊。聖筊就是賊,結果少年擲到第6次,出現了聖筊,老闆一口咬定少年就是竊賊,本該付1萬8薪水,老闆私自扣薪,只給2千元。
少年到廟裡擲筊,他不是求平安,而是證明自己清白。原來他在火鍋店打工,老闆抽屜裡的數位相機丟了,一口咬定他偷走,要他到廟裡擲筊,擲到聖筊才准停,擲筊前得先唸,「我是某某某,若我是小偷,請給聖筊。」
少年:「老闆說連神明都不相信你,我說不可能,再擲筊一次,第二次就沒有出現聖筊。」
少年連擲三次都沒有,但老闆還是不滿意。在老闆堅持下,少年再擲筊,第6次終於出現聖筊,老闆以他是竊賊為理由,該付薪水1萬8千,卻只付2千元。如果認定少年是小偷,為何不報警,而私自扣新?我們查證業者。業者:「我現在不方便回應。」記者:「怎麼確定少年偷你相機?」業者:「…。(掛掉電話)」
業者不願回應此事,火鍋店也將結束營業。少年媽媽:「業者本來要我們到廟發誓,後來卻變成擲筊,擲筊是機率的問題,我們希望他報警,他不去,還是說有人可讓他栽贓,錢給他就好了。」
不過他可不是這樣就沒事,這名雇主聘僱未滿15歲童工,最重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私自扣薪更違反勞基法,可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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