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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大鬧成功嶺!不起床也不穿迷彩服 怒推輔導長「出去弄死你」

記者 陳淑芬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9 12:1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9 12:19
成功嶺-新兵大鬧-軍紀-迷彩服-抗命罪-恐嚇罪
成功嶺新兵脫序大鬧5天,法官判緩刑。(圖/TVBS資料照)

鄭姓男子到成功嶺302旅服兵役因不適應部隊生活,2025年7月22日起連續5天大鬧成功嶺。不但不起床、拒絕點名,甚至對班長、輔導長、連長及營長咆哮、恐嚇,還一度想逃出營區遭攔下。法院審酌他身心狀況,努力適應且將退伍,依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徒刑1年3月,緩刑3年,可上訴。

不適應部隊生活 脫序大鬧5天

鄭男是陸軍步兵第302旅步兵營二兵,不適應部隊生活,7月22日早上及下午不聽連上2名中士及班長相繼前來勸導,獨在寢室躺臥床上睡覺不起床;隔天早上6時至8時的早點名也未到,還是躺在床上,甚至上尉梁姓連長、中士范姓班長前往勸導,也無效。

7月24日中午,鄭男返營後,以身上起疹子為由拒絕穿迷彩服,並向1名下士大聲咆哮「要不然要怎樣都來啦!」當晚7時許,先對連長咆哮「要怎麼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X」,再對營長咆哮「看怎樣都來」;當晚8時40分就躺在床上,隔天一早也不到場點名。
 
 
26日早上,鄭男還是不參加早點名,7時30分就返回寢室,還推倒輔導長導致他受傷,並作勢毆打,恫嚇「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此外,鄭男還趁機作勢要逃出營區,經連長、營長等人攔下,才未得逞。
 
憲兵隊、檢方偵訊時,鄭男坦承犯行,且有軍方調查及輔導長驗傷等紀錄。台中地院審理認定,鄭男犯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未遂罪、抗命罪及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等罪,從重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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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酌坦承犯行及身心狀況等理由 法官判處緩刑

法官審酌,鄭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應服膺軍隊長官命令、重法守紀,竟因不適應部隊生活而有脫序行為,因考量他犯後坦承及身心狀況,且已努力適應部隊生活明顯改善,也將退伍,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徒刑1年3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
 
 
 


#成功嶺#大鬧成功嶺#軍紀#抗命罪#台中成功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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