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今(6)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聯合服務中心舉行全國一、二審法院「無障礙服務台」啟用儀式,推動的原因在於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平等且有效近用司法服務,透過設置無障礙服務台、舉辦教育訓練及設備升級,讓身心障礙朋友在訴訟過程中獲得更完整的協助,深化平權理念。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核心精神,是要提供「有效」的司法近用。司法院近年來大力推動法院無障礙環境的改善,編訂《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提供法官及司法同仁使用。

司法無障礙服務台啟用 設備升級助障礙者
謝銘洋指出,對身心障礙朋友而言,到法院取得資訊、溝通表達、空間移動及程序參與上,常面臨外界難以想像的挑戰,因此司法院在全國第一、二審法院設置無障礙服務台,同時在北、中、南密集舉辦4場「CRPD教育訓練」,共300多位同仁參訓,全面提升第一線人員的專業度與同理心;又以身障使用者視角編印《司法近用無障礙手冊》,協助身心障礙朋友瞭解訴訟過程中,如何主動提出需求,運用資源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神。
為確保服務台實際效益,司法院、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合作,邀請視障、聽障及肢體障礙朋友至台灣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等8所法院,針對法院無障礙設施、申請流程、輔具操作及動線引導「實地體驗與測試」。

「無障礙服務台」除原有的輔助設備外,新增放大鏡、耳機、擴音設備、點字版、平版電腦等設備,以及供視障朋友使用的NVDA螢幕報讀軟體,並備有「無障礙服務調查表」供填寫。希望身心障礙朋友能事先表達需求,讓法院可以預為安排,提供適切的無障礙服務。未來,也能透過此專屬據點獲得「免抽號碼牌、優先辦理」的服務。
無障礙服務台也設計醒目的標示牌,以「小鹿、大象、小熊」為吉祥物。小鹿具備「溫和與善良」特質;大象充滿「穩重與力量」;小熊則是「堅毅、獨立的守護者」,融合成「法院更友善、溫暖無障礙」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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