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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歸女險遭脫褲強暴!指認色狼「2重大特徵」全錯 法官判無罪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2 12:4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2 12:42
夜歸女子指控遭到男子持刀猥褻未遂,法官認定2項重大證據不符,最終判處男子無罪。(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 shutterstock)
夜歸女子指控遭到男子持刀猥褻未遂,法官認定2項重大證據不符,最終判處男子無罪。(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 shutterstock)

新竹市去年6月間發生驚悚性侵未遂案!1名葉姓男子遭到指控持刀襲擊夜歸女子,還試圖脫褲侵犯,葉男最終被逮捕起訴。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雖然被害女子指證歷歷,但對於犯嫌是否戴口罩、持刀等特徵描述,與監視器畫面以及扣案證物完全不符合,認為無法排除有他人涉案,最終判處葉男無罪。
 

夜歸遭襲擊 頑強抵抗才免於被侵犯

回顧本案,去年6月21日凌晨3時許,1名夜歸女子返家途中,行經新竹市東區關東路208巷橋下,突然遭到不明男子持刀襲擊,還差點被侵犯得逞。被害女子事後向警方控訴,對方持摺疊刀抵住她的腰部,想大聲求救時被掐脖子、摀嘴噤聲,對方還試圖脫去長褲、上衣侵犯,她頑強抵抗才得以逃脫。
 
 
警方事後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涉嫌重大的葉姓男子,火速將其拘提到案,詢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新竹地檢署也將葉男起訴。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時出現重大逆轉。
 

「口罩、刀具」2項重大證據不符 監視器還清白

據悉,葉男偵詢時矢口否認犯行,僅是剛好出現在案發地點附近,被害女子則聲稱嫌犯戴著口罩現身,在試圖壓制侵犯的過程中曾短暫拉下口罩;但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截圖,發現葉姓犯嫌從頭到尾都未戴口罩。
 
此外,被害女子指稱犯嫌持有「長15公分」、「咖啡色握柄」、「握把有寫字」的折疊水果刀;但檢警從葉男住處查扣的折疊刀具上僅有花紋、無文字,且非咖啡色,法官因此認為2項關鍵特徵指認錯誤,讓證據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法官也認為,被害女子曾當庭承認案發情緒非常緊張,也因為天色暗,連犯嫌的衣著打扮、側背包樣式都看不清,原始記憶本來就模糊破碎,經檢警提示證物照片之後,記憶又更容易受到汙染。最終認定監視器畫面僅能證實葉男曾出沒案發地點附近,並未拍下犯案影像,因此無法排除有他人涉案,最終判處葉男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竹#夜歸女子#持刀#惡狼#侵犯#證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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