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男子阿文(化名)日前在網路上結交一名年僅14歲的小女友,雙方恩愛時在各處火熱激戰,包括超商廁所、影音館包廂等,甚至還裸聊。結果小女友因感情淡了提分手,阿文竟然暴走化身恐怖情人,揚言要透過「VPN」將她的裸照散佈到全世界。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依3項罪名判阿文有期徒刑1年2月,另判有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情濃火熱激戰留不雅照 分手成了恐怖情人
判決指出,阿文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14歲小女友,兩人迅速熱戀,恩愛時常常為了刺激,躲在超商廁所、影音館包廂內激戰至少3次。雙方還用視訊裸聊,包括裸上胸、下體等私密處照片全被阿文記錄下來。
法院審理時,阿文坦承有發生性行為,但對於持有不雅照、跟蹤、網路騷擾全盤否認,但法官檢視相關紀錄,發現對話中的確有恐嚇小女友要散佈裸照的言論。
最終法官認為阿文為滿足一己私慾侵害少女性自主權,分手後還以惡劣手段逼對方服從,雙方也未達成和解,全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有期徒刑1年2月,另有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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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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