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孫安佐原要拍搞笑片 「變7度測試噴火槍」還嗆:不會有警察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9 11:2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9 11:35
孫安佐被依3罪起訴。(資料圖/胡瑞麒攝)
孫安佐被依3罪起訴。(資料圖/胡瑞麒攝)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媒體公開展示自製「神級火箭槍」上月14日遭到警方拘提並移送地檢,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孫安佐及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此外,警方當時在搜索時另起出3把槍枝,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檢方指出孫安佐於公眾場合測試噴火槍,已對往來公眾造成安全隱憂,而早在當時影片未上架時,攝影師江廷佑及陳昱中就曾提醒相關危險性,不料孫卻回應:「不會有警察啦」,相關內容也跟著曝光。

群組內幕曝光 篤定不會有警察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孫安佐等人本來是預計拍攝5支搞笑短影音,包括「去fake sober給美式男孩發英文考卷」、「美國的校園流氓跟台灣校園流氓有什麼不一樣」、「誰先動誰是GAY」、「當兵國軍評價」及「你想做的下一件大事是什麼」等,但孫安佐卻臨時改變內容,變成測試噴火槍。

4月22日孫等人於北投某產業道路,拍攝完噴火槍影片後,江廷佑完成剪輯並於5月8日將影片上傳至LINE群組,當時陳昱中建議是否要加上「專業演練,請勿模仿」、「危險,請勿模仿」等警語,江則是提出該拍攝場域非私人土地,是否會有觸法疑慮,並希望孫、陳兩人先去了解相關法規。不料,孫安佐卻在群組回:「不會有警察啦」、「別在(再)發瘋了」、「不然我要去扁人」。
 

更多新聞:快訊/北投河堤測試噴火槍!孫安佐涉槍砲、恐嚇公眾羈押42天起訴

孫安佐收押逾一個月遭起訴,移審士林地院時從後車廂下車。(圖/華子琛攝)

7度測試噴火槍 兩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孫安佐於今年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及5月1日,與陳昱中共同於4月22日17時至18時許、4月22日19時許,在臺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先後7次,由孫安佐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將氣閥開啟至最大,在供公眾往來之道路、步道及停車場測試噴火威力,過程中產生長距離、大範圍之高溫火焰,以及燃燒後產生之大量黑煙、溢漏油氣,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孫、陳兩人。

金主、攝影師緩起訴1年 罰款2萬

至於幕後金主拳願格鬥運動公司執行長「秋偉(邱皓偉)」、「佑子(江廷佑)」因共同涉犯恐嚇公眾罪,獲緩起訴1年,2人均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8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完成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士林地檢署藉此事再次呼籲,網路創作及影音拍攝應遵守法令,切勿為追求網路聲量、吸引關注或製造話題而貿然從事危險行為,避免觸法,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寧與大眾安全。
 


#孫安佐#狄鶯#神級火箭槍#噴火槍#起訴#群組#孫鵬#警察#火焰#拳願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43

0.0475

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