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國中同學,害人家庭破裂還不肯放手!台北市一名正宮小元(化名)與丈夫小雍(化名)結婚多年並育有2子,沒想到丈夫卻在國中同學會上與女同學小菀(化名)看對眼,發展出不倫戀,導致兩人一度離婚。儘管丈夫事後苦求復婚,但私下卻仍與小三暗通款曲,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氣得正宮怒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小菀須賠償小元30萬元。
國中同學會重逢燃愛火 高調出遊害離婚
判決書指出,小元與小雍在1994年11月12日登記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而小菀明知男方是有配偶的人,卻在2018年的國中同學會與小雍相遇後,藉口自身婚姻問題多次邀約男方,進而發展超越友誼的不倫關係。事後,小雍多次向小元道歉,並保證不再與小菀往來,小元心軟選擇原諒,兩人又於2020年1月16日重新辦理結婚登記,繼續共同生活。
難改偷吃慘中風 小三「心機傳訊」露餡
讓人傻眼的是,小菀明知兩人已復婚,卻仍持續與小雍糾纏。自2023年起,小菀就頻繁傳訊與男方聯繫,雙方更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不過,小菀在法庭上喊冤,辯稱小雍曾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讓她主觀上誤以為對方單身,並非故意侵害配偶權。不過,法官勘驗多項證據,直接打臉她的說詞。
首先,小雍出庭作證,早在2020年復婚時,小菀就曾翻看他的皮夾,看到身分證配偶欄印有小元的名字後,開始大罵他欺騙。
另外,在他中風住院時,小菀曾傳訊關心男方兒子,對話中特地交代「可以把我名字改一下」,法官認為,若不知男方已婚,根本無須刻意要求改名以躲避小元察覺,認定她的說法自相矛盾。
而且,小菀在病房與家屬對話時,曾脫口「我單純的就一個民事案件,我承認啦,20萬、30萬,都沒關係」、「我也願意,我道歉」等語,顯見她對自身行為的不當性已有認識。
法院判賠30萬
士林地院法官審酌,小菀與小雍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小元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綜合考量雙方結婚30餘年,名下財產資力狀況與小元精神上所受痛苦程度,最終判處小菀應給付小元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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