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經營公司的鄭姓男子與妻子陳女結縭16年,原本家庭生活平靜,卻因丈夫身上的一串「陌生鑰匙」意外揭出與自家黃姓女員工10年的地下情。憤而向對方求償50萬元。
陌生鑰匙成關鍵 揭10年地下情
根據判決指出,陳女意外在丈夫身上發現一串外面的住家鑰匙,直覺有異而展開調查。讓正宮心碎的是,鄭男與黃女不僅長期在租屋處同居並發生多次性行為,黃女甚至大方交付鑰匙讓鄭男能自由進出。陳女認為配偶權遭受嚴重侵害且情節重大,決定告上法院。辯稱不知已婚 法官不採信
黃女在庭審時辯稱,她是在得知鄭男已婚後便立即辭職並試圖切斷聯絡,更指控鄭男為此惱羞成怒,於2024年7月間連續前往其住處進行噴漆、恐嚇,甚至侵入住宅竊取現金。不過,黃女也向法官坦承,兩人確實交往了10年,且期間曾將房間鑰匙交給鄭男。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會互換住處鑰匙,足以顯見關係緊密。此外,婚姻生活涉及大量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隨著交往時間拉長與互動深入,一方要刻意隱瞞已婚身分,或他方完全未察覺的可能性,會隨時間大幅遞減。最終法官不採信黃女的辯詞。在衡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害程度後,法院裁定黃女應賠償陳女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