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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被當「人肉沙包」釣竿毒打遍體鱗傷 聽到跟爸媽視訊狂抖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2 17:2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2 17:29
8歲的男童遭到親生母親陳女及同居許姓男友長期施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8歲的男童遭到親生母親陳女及同居許姓男友長期施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發生令人揪心的虐童案,一名年僅8歲的男童因在學校調皮、頂嘴,竟遭到親生母親陳女及同居許姓男友長期施暴,甚至當成「人肉沙包」,小身軀佈滿密密麻麻的條狀瘀傷,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刑度,但考量兩人需扶養其他年幼子女,最終宣告緩刑3年定讞。

父母惡劣管教 掃把與釣竿輪番抽打


根據判決指出,陳女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兒子,與從事水泥業的許男在燕巢同居。2024年8月,許男不滿男童不服管教,竟抄起掃把的鋁製長柄,朝男童四肢及臀部猛力鞭打,留下觸目驚心的傷痕。

 
隔年2月,施暴情況變本加厲。陳女在得知兒子在校欺負同學且遭頂嘴後,憤怒致電讓許男回家「教育」男童。許男返家後,先是強迫男童高舉置物籃罰站、彈捏耳朵並拿鞋子丟擲,最後甚至抽出釣竿瘋狂抽打,導致男童隔日上學時傷痕累累,被老師發現並通報緊急安置。
 

男童聽聞視訊恐懼到狂斗 


儘管許男在法庭上辯稱「沒有打很大力」,陳女則將責任推給「管教過當」,但合議庭檢視驗傷報告後發現,男童從臉頰到四肢全是棍棒與釣竿留下的深色痕跡,手段極其兇殘。另外,男童的心靈也因此留下嚴重陰影,即便在安置期間,只要聽到要與父母視訊或通話,都會顯露出極度恐懼的表情。
 

判刑定讞但宣告緩刑 


橋頭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許男10個月、陳女6個月徒刑,且均不得易科罰金。兩人上訴,經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一審量刑無誤,但法官考量兩人家中仍有其他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且認定兩人是因孩子的偏差行為才管教失當,故在維持原刑度的情況下,宣告兩人緩刑3年,並於緩刑期間須接受2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全案定讞。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
(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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