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一所國小男老師,去年底疑似學生不守秩序,用手打了學生頭2下,造成前額瘀傷,家長氣得告上法院,雙方後來以55萬和解,老師被判拘役50天緩刑2年,這名老師說,他真的很後悔。
苗栗市國小5年級男老師,去年底用手打了班上學生頭部,造成瘀傷,被法院判賠55萬和解金,拘役50天緩刑2年。國小男老師:「學生秩序問題,自己真的是太衝動了,才取了這種體罰,我真的是非常後悔。」
對於動手打傷學生,老師覺得非常懊悔,也向學校自請處分,他說,因為自己在家扶中心長大,體會到求學的辛苦,所以才會對學生這麼嚴格。國小男老師:「一直以為不打不成器,我覺得不用體罰,學生更可愛了,學生也更親近我。」
深深體會體罰學生不是正確示範,這名老師也悔過領悟,保證絕不再犯,對於法院判決,老師說,他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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