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陳姓無業男子為表達政治訴求,去年10月抱著瓦斯桶,情緒激動在台北市內湖區三立電視台外揚言要引火自焚,還嗆「本來要去炸總統府可不可以」。經警消安撫,才未釀成災。士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將陳男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瓦斯桶、野營火把、打火機等犯罪工具。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5年10月29日下午2時半許,陳男開車載瓦斯桶、火把、抗議看板及布條等至三立電視台外,向電視台人員恫稱,想找三立董事長,又將瓦斯桶的轉蓋封膜刺破,說「本來要炸總統府可不可以」,隨後在電視台前方廣場的附連建物,並持打火機點燃野營火把,作勢要引爆瓦斯桶。所幸員警消立刻上前壓制,迅速澆滅已點燃的火把,未釀成重大災害。
法官:危險手段強迫大眾聽政治訴求
士林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士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不用理性和平方式抒發理念,竟用激烈危險手段強迫大眾聽取政治訴求,實屬不該,依法予以判刑,並沒收扣案的瓦斯桶、打火機及野營火把。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