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北捷中山站搭乘手扶梯時,見到前方女子身著短裙,竟持手機由下往上偷拍裙底風光,被女子當場發現報案。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身為公務員竟然為了一己之私欲犯案,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手機伸至裙底偷拍被當場抓包
判決指出,嫌犯蕭姓男子為公務員,薪水約6萬台幣,2025年12月17日搭乘北捷手扶梯時,見到前方妙齡女子身著短裙,竟然心生歹意,拿出手機由下往上竊錄女子大腿至裙底之隱私部位,女子被發現偷拍後,立刻喝斥蕭男並報警處理。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