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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成攝狼!北捷中山站偷拍裙底 一審結果出爐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1 10:4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1 10:41
男子身為公務員竟然偷拍女子遭判刑。(示意圖/TVBS)
男子身為公務員竟然偷拍女子遭判刑。(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北捷中山站搭乘手扶梯時,見到前方女子身著短裙,竟持手機由下往上偷拍裙底風光,被女子當場發現報案。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身為公務員竟然為了一己之私欲犯案,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手機伸至裙底偷拍被當場抓包

判決指出,嫌犯蕭姓男子為公務員,薪水約6萬台幣,2025年12月17日搭乘北捷手扶梯時,見到前方妙齡女子身著短裙,竟然心生歹意,拿出手機由下往上竊錄女子大腿至裙底之隱私部位,女子被發現偷拍後,立刻喝斥蕭男並報警處理。

 
士林地院審理時,蕭男坦承犯案,法官認為蕭男為了滿足私慾,趁告訴人搭乘手扶梯之際偷拍其隱私部位,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所為至屬不該,考量他無前科依《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犯案手機宣告沒收,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市#男子#北捷中山站#手機偷拍#公務員#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裙底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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