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華「OMEGA名錶團購」挨告侵權 二審加價判賠70萬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5.22 13:1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2 13:28
- 記者:潘千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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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華曾發起「OMEGA名錶團購活動」。(資料圖/翻攝自「盾牌牙醫史書華」臉書)
「網紅牙醫」史書華3年前發起OMEGA名錶團購,自稱「與瑞士精品160年的OMEGA合作」,遭瑞士原廠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史書華自稱,消費者可享有其VIP優惠。智商法院第二審加計商標權利金損害,改判史書華須賠70萬元,並在「盾牌牙醫史書華」及「邪教教主史伊森」粉絲專頁刊登勝訴啟事30日,可上訴。
OMEGA名錶團購宣稱與原廠合作
史書華於2023年4月29日在粉專、網購平台發起「史上第一團」OMEGA名錶團購,自稱提供超級VVIP價格、獲得OMEGA授權,可臨櫃取貨且絕非水貨,吸引粉絲下單。
瑞士原廠調查揭未授權合作
瑞士OMEGA原廠獲悉後,經調查發現,史書華僅是台灣百貨專櫃VIP客戶,於特定檔期大量購買手錶並索取公司發票,雙方並未有正式合作或授權關係。原廠認為,史書華以合作名義從事商業行為,易使消費者誤認有贊助關係,已違反《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遂提出求償並要求刊登啟事。
造成消費者混淆判賠70萬元
智商法院第一審認定,史書華文宣內容確實造成消費者誤解,損害原廠商標信譽,判決賠償50萬元。案件上訴後,第二審認為,史書華還應加計20萬元商標權利金損害,總計賠償70萬元,並須於2個粉專刊登勝訴啟事30日。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