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麗娟賄選案件案件除了脅迫認罪之外,還有許多疑點,包括檢察官沒開拘票,沒搜到應扣押的物品,竟然直接抓人,而且檢察官說接獲檢舉才偵辦,但竟在半個月前就開出搜索票,實在太不合理,對於這些疑點,檢方的回應是,案子太多忘記了,還責怪法院,不夠體諒檢方。
林麗娟被訴賄選案,檢察官偵辦過程疑點重重,檢察官稱12月2日接獲檢舉才行動,但是半個月前就已經開好搜索票了嗎?彰化地檢襄閱張慧瓊:「承辦的案子這麼多件,不可能一一記得。」
搜索票日期,因為案子多忘記了,那麼檢調搜索後,應依法在3天內向法院呈報,這個基本動作該不會也忘了吧?張慧瓊:「他沒講說有回報或沒回報,一般我們會照法律規定做。」
另外,被告還表示檢警搜索不到應扣押的物品,也沒拘票,憑甚麼抓人?張慧瓊:「他這個好像,好像不是拘提,好像說是傳喚喔,有開傳票。」
一大堆的「好像」,到底有沒有檢方說法很模糊,當事者檢察官林依成對案情不多談,反而還怪起法院。彰化地檢檢察官林依成:「院方那時書面審理,沒有體諒檢察官,當時偵辦的一些過程。」
這起司法糾紛,檢方表示,等最高法院的卷證下來才能確切說明,目前一律的回應就是,檢察官案子多,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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