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的文雅畜牧場,為了解決蛋雞寄生蟲「雞蝨」問題,於去(114)年10月起,違規使用不得用於蛋雞的殺蟲劑「芬普尼」,並混合多種農藥噴灑雞舍,導致雞蛋殘留芬普尼超標,經彰化縣衛生局抽驗後,發現蛋品超標後,卻仍有約4萬顆問題蛋違規流向台中市「龍忠蛋行」。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該牧場陳姓負責人及「龍忠蛋行」林姓負責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共376萬1250元犯罪所得。
芬普尼殘留蛋品 流向多縣市
彰化地檢署指出,陳姓負責人明知芬普尼不得用於蛋雞,仍將該農藥與加保扶、賽滅淨、因滅汀等混合,噴灑於雞舍。因芬普尼具脂溶性,蛋雞吸收後會在脂肪及肌肉中儲存代謝物,造成雞蛋殘留量超標,經彰化縣衛生局抽驗,部分雞蛋芬普尼代謝物殘留量高達0.03ppm,遠超法定安全容許量0.01ppm,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規定。
陳姓負責人自去年10月起,將問題雞蛋以每台斤28.5元至33.5元批發至台中、彰化四家蛋行,蛋品再分銷至桃園市、新竹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地連鎖超市及購物中心,即便去年11月5日已被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電話告知移動管制,陳姓負責人仍與林姓蛋商合意,將160箱不合格雞蛋持續販售給下游餐廳與民眾,涉犯詐欺取財。
彰化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配合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發動搜索,查扣農藥噴霧器、剩餘農藥罐,以及龍忠蛋行進貨紀錄等證據。經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檢驗,噴霧器及雞蛋檢體均含芬普尼殘留,被告在主管機關監督下完成現場雞蛋銷毀及蛋雞撲殺作業。
近期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陳姓負責人涉犯《食安法》及《刑法》,林姓負責人共犯詐欺取財,檢察官聲請沒收陳姓負責人犯罪所得363萬9650元、林姓負責人12萬1600元,並依法提起公訴。






